清晨
约 6 分钟沙发硌得她骨头疼。
沈栀从那张昂贵的意大利手工沙发上坐起来时,天色是那种死气沉沉的灰蓝色。她整夜没睡,就这么睁着眼睛,看着窗外的夜色一点点被稀释,直到能看清花园里那棵合欢树模糊的轮廓。
脖子僵硬得像生了锈,她动了一下,听见自己骨节发出一声轻微的脆响。
衣帽间的灯还亮着。那件折腾了她一整晚的象牙白鱼尾礼服,被陆景年扯下来后,就随意地搭在丝绒换鞋凳上。褶皱,狼狈,像一具被强行蜕下的、不再鲜活的蝉壳。三年来,她第一次没有在清晨的第一时间,就把它挂回恒温衣柜里,熨烫平整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她也没有去浴室。没有用陆景年指定的精油沐浴,没有盘起那个模仿林诗的、一丝不苟的发髻,更没有往手腕和耳后喷洒那款叫“夜间飞行”的晚香玉香水。
她就这么光着脚,踩上了冰冷光滑的大理石地面。
脚心传来一阵刺骨的凉意,让她混沌了一夜的脑子,瞬间清醒得像被冰水泼过。她一步一步走过那条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走廊,空旷的别墅里只有她赤足落地的、轻微又清晰的脚步声。这声音提醒着她,这栋房子是活的,只是活在另一个女人的规则里。
她第一次觉得,云栖别院这么大,这么空,这么冷。
厨房里已经有了动静。
沈栀走到门口,没有进去。她看见两个穿着制服的佣人正在流理台前忙碌,动作熟练得像设定好程序的机器。其中一个正小心翼翼地将嫩黄色的炒蛋盛入骨瓷盘中,另一个则用镊子,将一片片薄如蝉翼的黑松露,精准地铺在炒蛋上。
浓郁又霸道的香气飘了出来。
法式炒蛋配黑松露,佐以微烤过的全麦面包和一小杯手冲蓝山。这是林诗的早餐标配。据说她在剑桥读书时,每天早上都这么吃。
三年来,沈栀的早餐也是这个。她一直以为,这是陆景年身为一个掌控者的洁癖,要求家里所有人的饮食都必须遵循健康、精准的营养配比。她甚至还觉得陆景年对她不错,至少在吃穿用度上,从不苛待。
现在她才明白,哪有什么健康配比。他只是懒得为一个替身,再多记一套菜单。
他就这么不动声色地,用三年的时间,把她的胃,也改造成了林诗的形状。真他妈的可笑。她竟然一次都没有怀疑过,为什么自己一个从小吃惯了泡饭酱瓜的南城姑娘,会“爱”上这种又腻又烧钱的西式早餐。
一个正在摆盘的年轻女佣看见了她,愣了一下,随即恭敬地低下头。“太太,您醒了。早餐马上就好。”
沈栀什么也没说。她只是看着那盘为“林诗”准备的早餐,然后转身,朝着花园的方向走去。
背后传来女佣带着困惑的、压低了的交谈声。
“太太今天怎么了?头发也没梳,鞋也没穿……”
“不知道啊,而且她平时不都八点准时下来吗?”
“嘘,别说了,先生还在书房呢……”
那些声音很快就消失了。沈栀推开通往花园的玻璃门,清晨带着湿气的微风扑面而来,吹得她光裸的小腿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但这种冷,反而让她觉得舒服。
合欢树就静静地立在花园中央。
灰蓝色的薄雾缠绕着它,那些粉色的、绒线球一样的花朵在雾气里若隐若现,带着一种不真实的、凄美的感觉。
沈栀走过去,在树下的那张白色长椅上坐了下来。冰凉的铁艺触感从臀部传来,和脚心的感觉连成一片。她仰头看着那些合欢花,忽然想起三年前,陆景年第一次带她来这里的时候。
那时他指着这棵树,难得地用一种近乎温柔的语气对她说:“你喜欢合欢花吗?”
她当时受宠若惊,以为这是他对自己示好的一种方式,于是拼命点头,说喜欢,说它很美。从那天起,她就真的努力去“喜欢”合-欢花。她查它的花语,了解它的习性,甚至学着把它画下来。
她做了一切努力,去贴近他难得流露出的那一点“喜好”。
现在想来,他当时问的,根本就不是她。他只是在透过她的眼睛,问远在大洋彼岸的另一个人。他眼底所有的温柔,从一开始,就和她沈栀没有半分钱关系。
沈栀低下头,目光落在长椅的扶手上。
那上面,用小刀刻着两个字。
林诗。
字迹深刻,笔锋凌厉,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强势。一看就知道是陆景年的手笔。刻痕已经有些旧了,边缘被风雨侵蚀得有些模糊,但那两个字依旧清晰地烙印在冰冷的铁艺上,像一个宣示主权的烙印。
原来如此。
原来这棵树,这张椅子,这满园的风景,都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。她不过是个被临时允许进来,坐在这里,观赏别人风景的过客。
她伸出手指,冰凉的指尖轻轻地,一笔一划地,描摹着那两个字。
“林”。
“诗”。
每一个转折,每一个笔锋,都像是陆景年亲手握着她的手指,在教她怎么写下另一个女人的名字。那种感觉,比昨晚看到那封信还要让她恶心。信是林诗写的,是挑衅。但这刻痕是陆景年留下的,是罪证。
是他亲手将她的存在,从这栋别墅的每一个角落里,彻底抹去的证据。
她忽然很想笑。笑自己这三年的愚蠢,笑自己竟然会对着一棵刻着别的女人名字的树,演了三年的深情。
她简直就是个世纪级别的傻逼。
风又起了一阵,吹散了些许晨雾。阳光开始从云层里透出一点点微弱的光。沈栀收回手,站起身,一言不发地走回了那栋冰冷的房子。
她该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了。
回到主楼,屋子里依旧安静得可怕。
沈栀走上二楼,脚步在陆景年书房的门口停了下来。
那扇厚重的、雕花的木门紧紧关着。昨晚那通歇斯底里的越洋电话声已经消失了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很复古的、断断续续的敲击声。
嗒。
嗒嗒。
嗒。
是打字机的声音。陆景年有一台德国产的老式打字机,他说用那个写东西,能让他保持绝对的专注和冷静。他只在写最重要的文件,或者……最重要的信件时,才会用它。
沈栀靠在门对面的墙壁上,冰冷的墙体让她裸露的后背激起一阵战栗。她就那么安静地听着。
他大概是在给林诗写回信吧。
用那台他最珍视的打字机,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,敲下他的思念,他的安抚,他的承诺。他或许会告诉她,再等一等,他很快就会处理好这边所有“不重要”的事情,然后去接她回家。
而她沈栀,就是那个“不重要”的事情之一。
打字机的声音很有节奏。每一声清脆的敲击,都像一把小锤子,不偏不倚地,敲在她那段已经出现裂痕的、名为“婚姻”的骨头上。
嗒。
裂痕又深了一分。
嗒嗒。
骨头开始碎裂。
嗒。
痛感已经麻木了。
沈栀闭上眼,唇角却不受控制地向上勾起。她想,等他写完这封信,装进信封,贴上邮票,他会发现,收信人的地址他烂熟于心,可那个落款,那个本该写着“你唯一的景年”的地方,却再也没有人有资格签上名字了。
她听着那规律的、仿佛永远不会停歇的敲击声,忽然觉得,这声音真好听。
它不是在写一封情书。
它是在为她这可笑又可悲的三年婚姻,一字一句地,敲下一篇最精准、最冷酷的墓志铭。